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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11家眼镜店中9家“无证”卖美瞳

来源:生活晨报 2014年6月6日作者:实习记者 张可

  6月1日起,新修订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继2000年以来本条例的首次修订。该条例将隐形眼镜特别是彩色隐形眼镜(美瞳)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规定商家如果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售卖隐形眼镜,一经发现至少处罚5万元。

  6月2日、3日,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走访省城11家眼镜店,9家根本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记者体验

  A

  1家有“证”且悬挂

  6月2日下午,记者走进位于省城柏杨树街的盛大眼镜店,只见左手边的柜台上摆放着20多种美瞳眼镜,包括海昌、博士伦、视康、海俪恩等品牌,价格因为质量不同、花纹不同,从120元到360元不等,所有产品均可看到产品包装上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记者表示准备购买一款男式美瞳,服务员告诉记者,“最好是本人过来,验光后看是否适合佩戴,如果适合佩戴,再买也不迟。”

  记者在该店的验光室旁看到了悬挂着的5块公示牌,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块税务登记证明和杏花岭区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公示牌。服务员看到记者驻足观看这些公示牌便说:“这都是经营眼镜店必备的,少一种都要挨罚。”

  B

  4家说有“证”但未悬挂

  6月3日,记者来到位于学府街的大众直通车眼镜超市,店里的美瞳产品包装上均可看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一位穿着白大褂的服务员向记者推荐了一款价格为70元的海俪恩黑色年抛美瞳。记者询问是否需要本人过来验光后再购买?服务员称:“如果过去佩戴的美瞳度数还能用,就可以不验光直接买。如果觉得度数有点模糊,可以两只眼睛各加25度。”

  当记者询问该店是否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服务员表示“有”,但记者在店里扫了两圈并未看到,便追问既然有为何不悬挂?店员有些不耐烦地说:“我们在全国有120多家连锁店,就像营业执照一样,不会悬挂。”

  随后,记者来到山西大学北门外的千叶眼镜店,同样没有看到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老板支支吾吾地说,他们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现在国家食药监局在严整,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最少要罚5万元。”

  在位于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旁的宝视达眼镜店。服务员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每年都要年检,他们的证刚送去年检,等拿到新证就会悬挂。

  从宝视达眼镜店出来后,记者走到了其西侧的康丽眼镜店,在店内转了一圈同样没看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记者询问后得到答复:“肯定有,不会骗你。”当记者表示不太放心,想看看时,该服务员称:“你要决定买,我才会给你看。”

  C

  6家承认无“证”

  位于学府街的视科眼镜店同样有各种美瞳,服务员称:“人到18岁以后,视力就稳定了,不用验光就可直接买。”记者在店里没有看到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店主坦率地回答:“我们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此外,坞城路的华亿眼镜店和尔雅眼镜、许西村内的精益眼镜、大光明眼镜店都在出售美瞳,但都承认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大光明眼镜店的老板表示:“我在太原开了两家店,市里的那家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这里没有。这里只是面对学生销售,没必要办理。”

  位于师范街的优亮眼镜店服务员也称:“我们这是加盟店,总公司有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盟店没有。”

  ■官方回应

  销售美瞳必须挂“证”

  6月4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商家出售时必须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且必须悬挂在店内显著的位置。

  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在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已经办理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眼镜店,发现记者走访的自称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却未悬挂的4家眼镜店,只有康丽眼镜坞城分店有备案记录,其他3家均未办理。

  记者对9家正在销售美瞳,却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眼镜店做了举报,工作人员称,他们会尽快落实查处。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俊常副局长特别提醒,在购买美瞳时应注意,商家是否悬挂有《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美瞳产品上是否标注“国食药监械(准)字第×××号”的字样。同时,应当到正规的眼镜店,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选购。

  晨报记者 乔静涛

  ■新闻链接

  医生不建议佩戴美瞳

  太原市爱尔眼科医院视光部主任段晓亮告诉记者,美瞳是隐形眼镜的一种,但美瞳有颜色,其镜片厚度、硬度大于一般隐形眼镜,是在普通隐形眼镜上加镀颜色。美瞳比角膜大,透氧、透气性不太好,容易使眼睛出现疲劳,并且其紧贴眼角膜,会对眼睛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还有可能划伤眼睛,引发角膜炎、结膜炎和角膜水肿。

  对于市面上备受消费者青睐的“含水量高”美瞳,段主任表示,此类美瞳会吸收泪液来保持其含水量,长期使用,发生炎症的可能性非常高。

  段主任介绍,美瞳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有可能造成对眼睛的伤害,因此不建议大家佩戴美瞳。如果必须佩戴,段主任建议,每天佩戴美瞳的时间不要超过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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